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公共课程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共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教学计划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效衔接,保障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备范围
凡我校各系、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所有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均须向公共基础课部进行报备。
二、 报备内容与要求
1.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必修/选修)、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学分等,须与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一致。
2.教学安排:包括计划开课学期、授课周次、周学时等。
3.面向专业与班级:明确开设该课程的具体专业、年级和班级。
4.预期学生人数:便于课部协调教学资源。
5.特殊要求说明:如对授课时间、教学场地、软件设备等有特殊需求的,需在申请中一并说明。
三、 报备流程与时间
1.填报申请:各系部教学秘书或指定负责人,须统一填写《公共课程教学计划报备申请表》(见附件),经系部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2.提交材料:请于每学期开课前3周,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提交至公共基础课部教学管理办公室(2-504旁边),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微信:18627288672(公共基础课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杨小雨)。
3.审核与反馈:公共基础课部将对各系部提交的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如有问题,将及时与相关系部沟通协调。最终审核确认后的教学计划将作为排课、配置师资和教学资源的依据。
四、 重要说明
逾期未报备的公共课程,公共基础课部将无法保证其教学资源(如教师、教室等)的优先安排,由此可能影响该课程的正常开设,责任由相关系部自行承担。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所报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避免因信息错漏导致教学安排冲突。
特此通知。
附件:《公共课程教学计划报备申请表》
公共基础课部
二〇二五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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